昨日,記者從市應急管理局了解到,企業應定期開展隱患自查自報,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沒有開展隱患自查自報的企業,將面臨處罰。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中提到,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按規定時間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生產經營單位未按規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給予警告,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
【深圳商報訊】(記者鐘鴻冰)
上一篇前海金融企業啟動直播招聘下一篇創業板注冊制吹響改革“集結號”
Copyright? by www.shenzhen qiyewenhuayanjiuhui.
特區企業文化網 · 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