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民營企業公開公平公正參與競爭,激發民營企業活力和創造力,推動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經市政府同意,市住建局近日發布《支持民營企業積極參與我市國有資金投資工程建設的若干措施》,助力民營企業做優做強。
《若干措施》明確,支持民營企業投標競標。對采用通用技術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道路、管道、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園林綠化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支持招標人對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采取國有和民營分類的方式進行入圍淘汰,原則上民營企業入圍數量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參與投標的民營企業數量不足或經評審無法滿足招標要求的情形除外。支持民營企業充分發揮在裝飾裝修、地基基礎、電子與智能化、幕墻、園林綠化等專業工程領域優勢,積極參與投標競標。
《若干措施》明確,消除招標投標隱形壁壘。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合理設置業績認定范圍及標準,不得過度提出產值規模、獲獎情況、注冊資本金、銀行授信證明等要求。工程評標、定標過程中,不得對不同所有制企業實行差別待遇。國有資金投資工程不得以要求潛在投標人帶資承包作為中標條件,并在實施過程中確保進度款及時支付到位。
《若干措施》明確,鼓勵我市勘察設計、造價咨詢、監理等民營企業通過聯合體方式參與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投標;鼓勵我市裝飾裝修、地基基礎、電子與智能化、幕墻、園林綠化等民營企業通過與總承包企業合作方式參與總承包項目建設;鼓勵具備工程總承包資質和能力的民營企業加強與國有大型總承包企業合作,通過聯合體方式參與我市重大項目建設。
《若干措施》還支持民營企業承接分包工程,并鼓勵招標人按工程專業和規模對投標人進行分類分級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若干措施》強調助力民營企業做優做強,對信用良好且符合條件的總承包施工企業,直接核準其相應等級專業承包資質;鼓勵本地民營企業重組、兼并和資質平移,增強綜合實力;支持本地優勢民營企業參與國際、國內市場競爭,積極開拓市場;支持民營企業參與精品工程創建和評選活動,提升品牌形象。
此外,《若干措施》還建立招標人履約評價共享機制,破除招標人之間的信息壁壘。同時要求民營企業在招標投標過程中,應當堅持誠實信用原則,堅守廉潔自律底線,嚴禁圍標串標等違法違規行為。
深圳特區報訊(記者竇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