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活動大量停擺、部分文化設施停業停演、旅游業經營困難重重……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文化企業特別是中小微文化企業受到了較大沖擊。為幫助文化企業渡過難關,深圳于日前發布了《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支持文化企業健康平穩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出臺“組合拳”幫扶文化企業健康平穩發展。
據了解,《若干措施》是深圳市委宣傳部、深圳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在前期充分聽取各類文化企業的困難訴求,全面梳理宣傳系統政策資源,并依照《深圳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措施》而制定發布的。
《若干措施》共分七大類22條,從全面落實應對疫情政策措施、強化文化產業政策支持、優化文化企業服務、強化文化金融服務、引導培育新業態發展、加強產業發展支撐、推動減輕企業負擔七個方面對文化企業進行租金費用減免、資金幫扶、金融服務、業態培養等方面的支持。
政策明確,今年全市將統籌安排5億元財政資金用于支持文化企業應對疫情、緩解經營困難、促進產業復蘇。宣傳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和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將向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文化企業和為抗擊疫情做出貢獻的文化企業進行傾斜。
對于各類文化營業場所,《若干措施》提到,對符合條件的影院給予適當補貼,對文藝院團、演出場館因疫情影響取消的演出活動,給予一定的停演補貼。對實體書店的扶持政策也將繼續落實。
在金融服務方面,《若干措施》也做出了相應的安排,包括協調建設銀行深圳文化創意特色銀行等金融機構開發適合文化企業需求的專屬信貸產品,提供100億元的專項貸款額度;文化企業從銀行獲得貸款產生的利息,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給予已支付利息不超過50%比例、最高200萬元的利息補貼,切實減輕文化企業融資負擔。
《若干措施》中還提出,要全面落實應對疫情的各級相關扶持政策、減免物業租金政策,市屬、區屬國有文化企業要對入駐國有物業的文化企業免除3個月租金。鼓勵倡導全市民營文化企業和產業園區適當減免入駐企業,特別是中小微文化企業的物業租金。對舉措得力、切實減輕入駐企業負擔的市級文化產業園區,在2020年度全市文化產業園區考核中優先給予政策支持和獎勵。對表現突出的文化企業和園區,在文博會分會場認定和文化產業專項資金資助方面優先予以支持。
市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出臺《若干措施》,旨在打出一套“組合拳”,從實際出發,調動多方資源,全力支持和服務深圳文化企業應對疫情影響,保持平穩發展,以期與企業攜手并肩、共克時艱,共同努力推動文化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深圳特區報訊(記者韓文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