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國際信譽品牌”暨第十八屆“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評價活動啟動公告
2020年是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是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范區建設全面鋪開、縱深推進的關鍵之年。為緊抓“兩區”建設歷史機遇,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堅定不移打造更具時代引領性的深圳品牌”的戰略部署,大力發展品牌經濟,在品牌建設上作出先行示范,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深圳知名品牌評價委員會于2020年繼續開展“國際信譽品牌”和“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評價活動。
“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評價活動是遵照深府〔2003〕64號文件要求持續開展的推動企業做品牌、創名牌的公益性活動。該項活動持續18年的實踐成果,已經上升為品牌建設的原則和要求,寫入國家十年《質量發展綱要》,得到國家領導人和省、市各級領導的肯定與表彰。“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評價活動得到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的支持與認同,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和深圳知名品牌評價委員會共同審定發布“國際信譽品牌”,引起國內外廣泛關注。
第七屆“國際信譽品牌”和第十八屆“深圳知名品牌”已啟動申報。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主辦機構
和申報時間
(一)主辦機構:深圳知名品牌評價委員會
(二)申報時間:2020年4月13日至7月31日
“國際信譽品牌”
申報條件
1.在市場監管機關注冊登記具備合法經營資格。
2.申報企業必須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1)產品出口量連續三年保持穩定或增長;
(2)出口產品在國際市場上占有較大市場份額或覆蓋較多國家;
(3)產品或服務在其他國家獲得相應獎項;
(4)產品或服務獲得國際知名獎項;
(5)被國際公認媒體評為世界500強企業;
(6)被國際權威品牌機構發布的全球100家知名品牌。
“深圳知名品牌”
申報條件
1.具備合法經營資格。在市場監管機關登記注冊、合法運營三年及以上,申報對象不限于深圳市注冊企業。
2.擁有企業自主品牌。企業產品、服務品牌的商標應按國家商標管理規定辦理登記注冊。
3.質量優良。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其產品質量、服務質量和管理標準達到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在當地同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
4.市場競爭力強。企業經濟效益良好,保持良好的發展勢頭,同時2019年度銷售額在5000萬元以上;政府重點扶持的新興產業、特殊行業或特色產品可適當放寬申報條件。
5.創新能力強。企業研發投入、科技水平、發明專利數量位居同行前列。
6.社會信用良好。無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發生質量事故并造成不良影響、侵犯知識產權、偷稅騙稅和侵害消費者權益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投訴記錄。
7.履行社會責任。近三年來無重大、群體性安全事故發生,無超標排放和噪音、水資源及空氣等嚴重污染環境的問題。
母公司或集團公司已經獲獎的,其下屬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可單獨參與申報。
申報辦法
(一)申報“國際信譽品牌”的企業,請與深圳知名品牌評價委員會秘書處聯系,確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可提交申請。
(二)申報“深圳知名品牌”的企業,請登錄深圳知名品牌官網(www.sztopbrand.com)或深圳工業網(www.fszi.org)進入深圳知名品牌申報系統,在申報系統中選擇“深圳知名品牌本屆”進行注冊,認真閱讀公告欄“深圳知名品牌申報系統使用指引”后在線填報相關信息并上傳提交相關材料。
(三)本屆“深圳知名品牌”采用網上申報,不需提交紙質文件。
“深圳知名品牌”
企業復審公告
根據《深圳知名品牌評價辦法》和《深圳知名品牌復審實施細則》相關規定,榮獲第十五屆“深圳知名品牌”稱號的企業(含第三、六、九、十二屆榮獲深圳知名品牌并在第十五屆通過復審的企業),迄今已屆滿三年,需申報復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0年4月13日至7月31日
二、申報辦法
(一)請登錄深圳知名品牌官網(www.sztopbrand.com)或深圳工業網(www.fszi.org)進入深圳知名品牌申報系統,在申報系統中選擇“深圳知名品牌復審”進行注冊,認真閱讀公告欄“深圳知名品牌申報系統使用指引”后,進行復審申請并上傳提交相關材料。
(二)凡榮獲“中國馳名商標”專用權且仍在有效期內的企業,請在復審申報表格的對應欄目中填寫并注明獲得時間,同時提供相應證明復印件。
(三)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提出申請復審的企業,將被取消“深圳知名品牌”稱號。
(四)本屆“深圳知名品牌”復審采用網上申報,不需提交紙質文件。
聯系方式
深圳知名品牌評價委員會秘書處
聯系人:肖浪華83689120
黃麗容83689757
傳真:83688744
郵箱:845971093@qq.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華富路南光大廈10樓10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