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2021年省《政府工作報告》重點任務分工方案(以下簡稱《分工方案》)。《分工方案》圍繞深入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范區建設,強化廣州、深圳“雙城”聯動,打造高質量發展動力源等重點任務,在深入實施“灣區通”工程、加快打造“軌道上的大灣區”、出臺省級支持深圳實施綜合改革試點的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工作措施。
在深入實施“灣區通”工程方面,《分工方案》提出:推動出臺新時代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南沙粵港深度合作園建設實施方案;推動港澳法律、醫療、建筑及工程等方面專業人士在大灣區內地便利執業;推動三地聯合發布首批“灣區標準”;推進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制定廣東省審評審批港澳傳統外用中成藥進口注冊申請相關配套政策文件;試點放寬國際新藥準入,推進香港大學深圳醫院使用港澳藥品醫療器械試點工作;制定《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組建方案》;探索建立大灣區城市群數字化治理新模式,加快創建大灣區數據中心。
在加快打造“軌道上的大灣區”方面,《分工方案》提出:優化粵港澳大灣區城際鐵路線網規劃,制定廣州、深圳都市圈城際鐵路建設運營分工方案;建成佛莞城際等項目,加快建設廣清城際延長線,開工深惠城際、穗莞深城際前海至皇崗口岸段、莞惠城際小金口至惠州北段等項目,推進深大城際、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際、廣佛江珠城際佛山至江門段前期工作;加快推進鐵路項目建設,建成贛深高鐵、南沙港鐵路,開工合湛高鐵、珠肇高鐵珠海至江門段等項目,加快廣湛、廣汕汕、深江、深汕、梅龍高鐵和揭惠、茂名博賀港等貨運鐵路建設,推進深南高鐵、廣州至珠海(澳門)高鐵、廣清永高鐵、梅州至武平高鐵、羅岑鐵路等項目前期工作;謀劃推進茂名北向鐵路通道、汕昆高鐵廣東段等項目。
在出臺省級支持深圳實施綜合改革試點的措施方面,《分工方案》提出:制定省級支持深圳實施綜合改革試點的若干措施,探索實施省級行政管理權限負面清單;推動出臺深圳先行示范區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探索放寬產業、投資、醫藥、金融等領域市場準入;支持建設全國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加強深圳與大灣區其他城市協調合作,推動建立區域互動、優勢互補的改革聯動機制,加快實現協同對接。
深圳特區報廣州3月29日電(記者劉良龍)